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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公布杭州兰茜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8/8/30 8:51:24 浏览:304

来源时间为:2018-07-1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7月13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浙江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告(2018年第16期)》,公布杭州兰茜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兰茜化妆品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证编号

浙妆20160084

许可项目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生产地址

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17号

检查时间

2018年6月25-27日

检查单位

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杭州市市场监管局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严重缺陷:3项

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质量相关质量管理经验,履职能力不足(2.1*)(第*4项);

2、未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如检验管理制度(3.1*)(第*13项);

3、质量管理部门未对物料、中间产品行使放行权(3.8*)(第*25项);

一般缺陷:6项

1、生产负责人履职能力不足,现场检查时从制作间经过物流缓冲通道进入半成品间(2.2)(第5项);

2、抽查的个别检验记录欠真实,如6月25日检查时发现:医用胶原蛋白面膜半成品(批号LQ1711004001)的微生物检验记录显示检验日期为2018年6月23日-6月28日,但检验结果已填写完毕,检验者已签名,实际半成品存放于进入微检室的传递窗中,尚未开始检验(3.6)(第19项);

3、缺留样观察记录(3.7)(第73项);

4、进入制作间的人流通道地面有积水(4.3)(第43项);

5、批生产记录不完整,如(1)制造工序未记录各环节的起止时间;(2)养生堂维生素E保湿修护睡眠面膜(批号LQ1613902123-126)部分工序操作记录空白未填写(4.11)(第83项);

6、原料、包材、成品未按待验、不合格、退货等分区存放(6.1)(第67项)。

综合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在人员管理、质量管理、生产条件及过程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履职能力不足,微生物检验记录造假,批生产记录不完整,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有效落实质量管理,产品质量不能保障,无法进行有效追溯。

备注:以上各项缺陷后序号对应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相应的条款项。

处置进展

已移交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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