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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案第7天审讯李宝安称不知陈收赞助费

发布日期:2021/11/26 22:34:34 浏览:174

来源时间为:2021-1-6

7月4日,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3人被控串谋诈骗及贪污案,第7天在区域法院审讯。无线电视总经理李宝安作为首名无线证人出庭作证,他表示对于陈志云收取赞助费一事并不知情,又称对于陈永孙将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部分工作外判给思潮感到惊讶及愤怒,因为他认为无线很多员工有能力处理有关工作,不需外判给思潮,而陈永孙也无权签署这两份合约。据悉,李宝安的证供将涉及3名被告的全部控罪,他出庭作供完毕后,控方将传召无线电视其他职员及艺人出庭作证。

李宝安称不知陈志云收赞助费

陈志云被控涉嫌在无线电视业务活动和节目中收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其中一个涉案节目——《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倒数活动,陈志云涉嫌在无线不知情下,收取思潮广告公司逾11万,作为出席该活动的酬金。无线电视总经理李宝安出庭作证时表示,陈志云与无线之间所签订的合约,并非艺员合约,如公司安排陈参与幕前节目制作,包括志云饭局及《向世界出发》,陈不会收取额外酬金。对于该倒数活动中的一个附属节目是由陈志云和黎耀祥合作演出的“志云饭局”,李宝安称自己是在节目播出后才知道,他指在公司审计时了解到陈志云与黎耀祥出席上述节目不收钱,又指公司不会容许陈志云透过此环节收取赞助费。此外,李宝安又表示,他在2009年正式升任集团总经理后,有再发出一份文件,重申有关规定,要求所有员工,包括行政人员,如做外面的工作,必须事先向公司申请并获得书面批准。

陈永孙被指无权签署外判合约

控方指,第三被告陈永孙于2009年为《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寻找赞助商,并于同年9月成功找到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以520万港元独家赞助,但陈永孙却向无线假称赞助商只提供400万港元左右。陈永孙更在无线不知情下,擅自把思潮的丛培昆介绍给赞助商,并建议赞助商以69万港元聘请思潮为活动提供交通及物流服务,结果三方签定合约。陈永孙及丛培昆因此被控串谋欺诈。李宝安作证指出,自己是在去年1月审计时,才知道陈永孙与思潮订立两份合约,将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部分工作外判给思潮,由思潮找赞助商、处理物流及联络等工作,他当时对于有关合约感到惊讶及愤怒,因为他认为无线很多员工有能力处理有关工作,不需外判给思潮,而陈永孙也无权签署这两份合约,他因此曾责怪陈永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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