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女明星网 > 香港女明星 > 正文

林志颖发飙了!肖像权被侵犯起诉两企业索赔上百万

发布日期:2015/9/23 17:58:00 浏览:546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法院收到原告林志颖诉被告宁波艾姆勒保险箱有限公司、上海毓泽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案件的起诉材料。记者21日从北仑法院获悉,该法院现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认为,被告采取具名并配图用于毫无事实依据的商业性宣传内容,极易让广大消费者误认为原告为涉案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涉嫌严重侵害原告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收回并销毁侵权广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维权成本等共计125万元整。

明星维权事件一直备受大家的关注,下面一起来盘点那些被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的明星:

黎姿

黎姿

2007年年底到2008年年初,身穿性感吊带装的香港明星黎姿出现在合肥一家医院的妇科及性病广告上,黎姿一怒之下聘请律师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此案经过两级法院近半年的审理,09年12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黎姿获赔13万元。

最新香港女明星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