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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娶去世女友中国“冥婚”过程大揭秘(7)

发布日期:2016/10/31 2:54:54 浏览: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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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娶去世女友:骨灰坛披婚纱香炉戴戒指(图)台湾男子娶去世女友,男子为了完成两人约定特别举办冥婚、陪女友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不少网友看到影片直说好感动。台中一名赖姓男子为实现承诺,男子娶去世女友,于新竹举办了一场盛大“冥婚典礼”,是婚礼也是告别式,他抱着披上白纱的骨灰坛迎娶新娘,画面令人鼻酸。而对于新娘的死因,网络上有人爆料,疑似因为女方怀疑男方对感情不忠,才会难过轻生。

《周礼-地官》曰: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冥婚之所以被禁止,郑玄的意见是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也。礼的本质在于维护秩序,婚礼的重要性在于继往开来,作为人生的重要礼仪,婚礼就要重视程序:聘则为妻,奔则为妾。郑玄所谓的生不以礼相接,就是指冥婚不符合儒家婚礼的程序,这是遭遇反对的一个原因所在。另一方面,就是冥婚不能给双方带来子息,所以就不能实现繁衍宗族传宗接代的作用。这也是一些冥婚的举办者,往往要给其人认领后嗣的原因所在了,一方面是对亡灵的慰藉,另一方面就是对礼仪缺失的弥补。

从冥婚起源上看,冥婚源于殉葬,儒家对殉葬是极为厌恶的。孔子认为,除了纸扎的草人之外,以木偶来陪葬,都是不仁的,因为这太接近以人殉葬了。荀子是坚持厚葬的,但在殉葬这个问题上也是持强烈反对意见:刻死而附生谓之墨,刻生而附死谓之惑,杀生而送死谓之贼!《荀子-礼论篇》。将殉葬与冥婚的渊源考虑在内,秉持儒家正统观念的人,对冥婚持一种蔑视的态度。

传统礼制对冥婚从来就是禁止的,正统观念对冥婚行为一直持否定态度。在冥婚问题上,官方正统主流社会的否定反对态度,古今一致。但是,古代当代,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平民布衣,行冥婚者不乏其例,呈现出一种观念与实践背离的悖论式的矛盾状态。用美国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大传统与小传统(Greattraditionandlittletradition)的概念可以解释这一现象。作为社会主流意识的儒家思想是大传统,主体士族精英、知识分子,但是作为小传统的冥婚一直不能融入主流意识,却拥有着包括广大的农民、商人在内的绝大多数群体。社会的精英成员致力于维护大传统,试图改造小传统,但是却不可能完全的取代小传统的沿革。

作为小传统的冥婚习俗,在中国民间“人相习,代相传”顽强生存传承不息,自有其得以存在生长的原因。

民俗是以社会控制出现的带有规矩性的一种原生态文化。民俗对人的控制是一种软性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的效应比法律要强大的多,民众受民俗的影响甚至比法律更重,人们都会不自觉地按照当地的民俗为人处事。在生活中可以发现,民俗都有一定的规矩作用,当我们询问某一民俗存在的原因时,往往得到“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这样的答案。这就是说,民俗是老祖宗留下的传统,不管这种风俗是否科学,是否荒唐,人们都会按照这种“规矩”做事。人们只要按照这种规矩做事,就能收到安慰自己向其他人证明自己的效果。反之,如果某人不遵守当地的风俗,又凑巧出现了身体不适等情况,人们就会说:“这就是不按规矩办事的结果。”冥婚也一样,从殷商时代开始就存在,经过了长期发展,自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与心理之中。

土葬在历史上大体上是呈盛行的状态,成为了冥婚存在的重要载体。灵魂不灭的观点是冥婚现象存在的思想根源。人们相信人死了灵魂依然存在,所以人对死既崇拜有恐惧。就像格罗特所说的“实际上是鬼魂支配着活人的命运”。家里人善待死者的灵魂,祖先死后他的灵魂就会变成神保佑人们,人们崇拜祖先神。但是,另一方面,人们对灵魂又非常恐惧,他们担心死者的亡灵得不到安息会将生者带入地狱,所以人死后会进行招魂等仪式安抚它们。除了正常死亡外,人们还认为那些中道而亡、死于非命的灵魂死后会变成厉鬼祸害正常人。他们还未充受人间的快乐,人生的仪式还没有走完,在阴间一个人也会孤单。这些孤魂野鬼对家人潜在的危险性更大,所以,人们就通过冥婚的方式,将夭荡而亡的死者合葬在一起,夭荡者经过冥婚,两性相谐,即可成为家族合规矩成员归葬于祖至,亡魂则有了归依之所,就不会出来作祟,伤害亲人。于是,在对鬼魂的恐惧之下和对逝者的关怀,冥婚成为了一个救赎生者和死者的仪式。

长期的宗族生活培养了浓厚的家族情感,在生活中人们自觉地遵守着家族伦理,在人际交往中也恪守伦理道德观念,对于本族的香火的延续,格外的重视。通过冥婚为死者强接姻缘,同时还要想法设法的为其过继后代,确保宗族的繁衍。而且,未婚的成年人死后是不能进祖坟的,只能先悬挂在垄地的上,这对尤其重视家族的人们来说是无法接受的。所以,男方的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进入祖坟,就得想方设法为孩子配冥婚,这样孩子在阴间就能见到亲人,能跟家族的人呆在一起了。女方家长也一样,女子在未嫁而死,不得归葬于婿家祖至,不得拊牌位于祖庙。因此为了让死者灵魂有所版依,能够归葬祖至,为了让无所归依的鬼魂能够顺利地进入阴间,并上升为稳定的祖先神,与祖先们结成如人世间的家族、家庭关系,所以要为女方举办冥婚。而且如果女孩的骨尸一直悬在外面,还得家里人照看着以免被偷走。早点找好“婆家”,女孩灵魂也有所販依了,骨尸也就安全了。

农村大多都是为不幸早逝的未婚儿女进行冥婚,“儿婚女嫁,父母大事”这是冥婚盛行的地区普遍强调的话语,意思是儿女成家立业了,父母的责任才算尽完,即使儿女不幸夭折,父母也会尽完自己的义务。一般冥婚很难碰到合适的对象,遇到合适的,就算是花再多的代价,父母也会给孩子举行冥婚的。而且当前农村大多数人都是出车祸或者矿难出事,所以一般赔款都很高,父母觉得花多少钱都是值得的。家长认为孩子不孤单了,自己的心理也得到了极大的安慰,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悲伤的气氛,也了却了自己的责任。对于祖宗、族人和邻里,似乎也尽了自己为人父母的责任。同时,冥婚为逝者的家属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情感宣泄的渠道,子女不幸夭荡,白发人送黑发人,父母伤痛自然十分强烈。父母还未给儿女成家儿女就不行夭折,父母自然再无机会承担自己的责任。他们认为这样百年之后无法跟黄泉之下的祖先交代,为缓解父母的悲痛,也为求得心理安慰,冥婚自然就成了父母情感宣泄的一种习俗传统支持、社会文化认同和心灵伤痛抚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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