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女明星网 > 内地女歌星 > 正文

陈志云案件大起底

发布日期:2019/10/9 13:05:17 浏览:261

陈志云涉贪案审讯已接近尾声,控辩双方于昨天(7月25日)进行结案陈词。控方指,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毋须证明陈志云有贪污意图,只要证明他从中秘密收取回佣,便可以入罪。而辩方表示陈志云收钱并不知是出席活动酬劳,而误以为是新书酬劳。陈志云案审讯已经进行了近1个月,相较于沉闷的案情,由无线高层李宝安、乐易玲,无线艺人黎耀祥、佘诗曼、杨怡等证人的供词,扯出的“陈志云性向与私生活”、“无线高层的派系斗争”、“无线小生花旦走秀身价”等八卦话题,更吸引公众的眼球,在等待最后结果的时候,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案件之外的花边。(撰文/APPLE)

八卦1:陈志云私生活曝光与男助手是情侣

52岁依然未婚的陈志云,身边有一帮走马灯似的男性红人,如丛培昆、宁进、崔建邦、邓健泓等人,这些人是他的爱将、徒弟、密友。尽管坊间对于他“同性恋”的猜测从未停止,但陈志云一直没有承认。直到陈志云涉贪案开审,廉署人员及思潮员工出庭作供,陈志云与丛培昆的亲密关系才得以曝光。

思潮公司董事丛培昆(左)同时也是陈志云的私人助理。

被拘时男助手丛培昆睡陈志云邻房

廉署高级调查主任黄国基,在庭上讲述去年3月他们拘捕陈志云与丛培昆的经过。黄国基指,去年3月11日清晨6时15分,他与一队调查员到达旺角亚皆老街雅丽居17楼、陈志云的复式单位门外,黄的上司按门铃,等了约20分钟,陈志云才来开门。当时廉署调查员询问陈志云:“我想找丛培昆,他是不是住在这个单位?”陈志云带领廉署人员进入屋内,并敲其中一间房间的房门说:廉署有人想找你。黄国基指,相信丛培昆所在的房间是他的睡房,并与陈志云的主人套房相邻。

直到开庭前夕,二人亲密关系才曝光天日。

房内密晤每周至少见面一次

除廉署人员外,从思潮员工的供词中也可发现陈志云与丛培昆亲密关系的端倪。曾于丛培昆旗下思潮广告制作公司任办公室经理的何黄明明供称,思潮当时只替陈志云一人当经理人,而且所有陈志云的事物均必由丛培昆亲力亲为处理。何黄明明又表示,丛培昆曾亲口解释与陈志云的关系,说陈是他的师父,因为陈教他投资之道,所以他视两人是师徒关系。思潮项目助理吴剑华作供时指,曾至少两次看到陈志云到公司找丛培昆在房内密晤,两人在办公室以外,每周均会最少见面一次,见面除了闲聊外,丛也会向陈诉说生意上的困难。

八卦2:无线内讧公开李保安乐易玲指证陈志云句句致命

无线高层内部分“党分派”斗争之说由来已久,而一众无线高层因为陈志云涉贪案在法庭上展开的精彩“舌战”——被指为“陈志云死对头”的无线集团总经理李宝安、无线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先后在庭上毫不留情面地指证陈志云,再加上李宝安下属、无线助理总经理区伟林在庭外坦承“无线高层的确分党分派”,才终于让这个“不能说的秘密”暴露在公众面前。

李宝安自曝是他“略施小计”查出陈志云合作有猫腻。

无线现任总经理李保安庭上自曝“施计”查陈志云

加入无线仅两年便跃升执行董事兼集团总经理,凌驾于入职无线15年的陈志云之上的李宝安,一直被指为陈志云的“死对头”。有传陈志云“落马”,乃无线主动向廉署举报,一切行动正是李宝安一手策划。7月4日,李宝安作为首名无线证人出庭作证。在庭上,李宝安与陈志云视同陌路,互不对望,连续两天出庭都与陈志云代表律师唇枪舌战,毫不留情面地指证陈志云收受第三方利益、外出工作没申报、与“思潮”合作有猫腻等罪状死掐陈志云案底。李宝安作供时强调,无线一向不允许陈志云因出席2009年倒数节目而收受利益,他更透露是自己施计查陈志云的。去年1月收到消息,指《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倒数节目中赞助机构奥海城商场把原付予无线的款项给予第三者,但由于公司未能确定第三者的身分,我当时“略施小计”,让公司的会计部主管致电商场的推广经理旁敲侧击,先查问对方是否已就倒数节目付款给无线,跟着再问那思潮的那笔钱付了没?李宝安指出,当时对方对这提问感到惊讶,但仍回答给了,于是他们确定思潮是收取利益的第三方公司。

乐易玲接受采访时暗指:陈志云当艺人是货物。

无线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暗指陈志云当艺人是货物

无线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与陈志云被传向来不咬弦。据香港媒体报道,同为方逸华爱将的乐易玲,虽然是陈志云的下属,但二人在对待艺人以及行事风格上太多不同,所以搞成势不两立,互相拆台的局面。而乐易玲此次在庭上的表现,也被香港媒体形容为“指证陈志云句句要命”。庭上,陈志云的代表律师谢华渊指自陈祯祥退休后,陈志云便是管辖艺员科最高的话事人,有权指令某艺人在某日出席某个活动,但乐易玲反驳说:“你好似当艺人货物,艺人自己都要肯出席及要度档期,这不是yes或no的答案,因为此事很敏感,公司都有规矩,有原则,要符合公司及艺人的利益才可去做。乐易玲又直指,若早知陈志云的签书会由Mabelle赞助30万元举办,她一定不会批准旗下5名女艺人“免费出席”。事后廉署人员向她展示思潮出版社早于2009年10月及去年1月分别与奥海城及Mabelle签立的合约中,保证有黎耀祥、佘诗曼及杨怡出席陈志云的签书会,乐认为思潮在未经无线及各艺人的同意下擅自要艺人出席,还直言“我真觉得被卖猪仔”。庭外,被香港媒体问到会否担心与陈志云碰面会感到尴尬,乐易玲回答称,到庭上作供只是尽市民责任,日后签发艺员文件时她会更加小心。

调查显示区伟林(左)最早捅出陈志云“有问题”。

李宝安心腹区伟林:最早捅出陈志云“有问题”。

无线开台元老区伟林,因与无线没能达成共识而离开,后在商台主持节目及在加拿大任职多年,直到2008年方逸华邀请他回无线,任成本管理总监,2009年9月再与当时掌管财政及行政工作业务总经理李宝安一起获提拔,区伟林成为助理总经理,负责无线成本控制直接协助李宝安及方逸华的日常行政工作。有指区伟林是李宝安的心腹,在陈志云被停职期间,区也分担了陈的部分职务,更一度盛传他是陈志云的大热接班人。区伟林出庭作证时,辩方特别问到是否李宝安邀请他回巣,区伟林斩钉截铁地回答:“不是!是方逸华女士请我回无线!”然而在庭外被问到无线“分党分派”时,区伟林却直认不讳,“这么大的公司,怎么会没有派系?”但他就强调自己属于“公司派”,为公司服务。

此外,区伟林指,因《翡翠歌星贺台庆》拍摄时的各项安排混乱,并惹来赞助商不满,负责为节目找赞助的第三被告、无线前市场及营运拓展主管陈永孙,更在例会上被非戏剧组经理当众质问,气氛尴尬,事件触发公司高层调查陈永孙。陈永孙去年1月亲自向他提交2份合约,当时才知道思潮收取120多万元做物流工作,等同制作费38。他认为是匪夷所思,故向李宝安汇报,展开内部调查。

八卦3:TVB艺人出庭商演身价曝光

尽管艺人的“走秀价”属于商业机密,但由于廉署指佘诗曼、杨怡、陈敏之、杨思琦、陈倩扬及黎耀祥6名艺人免费出席与陈志云有关的宣传活动,然而丛培昆的公司却收下赞助商费用,故6名艺人的“走秀价”不得不在庭上被详细披露。根据黎耀祥、佘诗曼、杨怡等人的供词显示,6名艺人的收费由2万至5万不等,一直低调的杨怡出场费近年大涨,底价开到4万到5万,与已经离开TVB的佘诗曼身价不相伯仲。

黎耀祥是唯一出庭作供的TVB艺人,其他艺人都是给口供。

无线“视帝”黎耀祥被指走秀身价已击败陈豪

在陈志云涉贪案中,“视帝”黎耀祥以唯一被传召出庭的艺人身份作供,他透露一般商场活动收费为4万至5万港币,因为与丛培昆经常合作,故最终以“友情价”出席涉案的《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倒数活动。香港媒体指,黎耀祥两次获视帝,人气急升,这个身价已击败香港“师奶杀手”陈豪。

佘诗曼杨怡走秀价均在4至5万之间。

杨怡与无线一姐佘诗曼出场费不相伯仲

在一众花旦中,一姐佘诗曼的“走秀价”最高。佘诗曼在供词中称,她有最终决定权选择工作,一般商场活动最少收费4万港币,但会因应个人理由,如希望增加曝光率而有所调整。另一花旦杨怡虽在供词中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身价,但透露一般出席剪彩活动会收取4万至5万港币。陈敏之表示每项活动收费由3万至4万不等,会因应活动性质及客户的规模而调节。众花旦中最晚入行的港姐陈倩扬“走秀价”最低,只有8000至2.2万港币;港姐冠军杨思琦则表示一切由经理人负责,并不清楚自己的身价。

因陈志云案曝光的TVB艺人商演价目

黎耀祥

4万至5万港币

佘诗曼

最少收费4万港币

杨怡

4万至5万港币

陈敏之

3万至4万港币

陈倩扬

8000至2.2万港币

小结:陈志云案牵出的八卦比案情本身更精彩

陈志云涉贪案一石激起千层浪,牵扯出TVB公司高层斗争、TVB花旦小生身价等内幕,相比有些无聊的案件本身,这些八卦更加夺人眼球。陈志云案也随之变了味,从一场司法审判变成一场八卦狂欢。可能不会再有多少人真正去关心案件的结果,因为八卦比案件本身来得精彩。

最新内地女歌星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